人口与经济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拟围绕三孩政策实施等进行修

 

□全媒体记者陈磊,法治日报

□见习记者孙天娇

北京姑娘刘洁(化名)是“90后”,31岁, 硕士毕业后在某机构工作,目前单身。由于工作繁忙,她无意寻找伴侣,也没有时间照顾分娩。她留在北京打工的大部分同学也都是单身,他们大多住在租来的房子里。

“养活自己不容易,谈结婚生子,成本太高了。”刘杰说。

刘杰和她晚婚生子的同学并不孤单。法治日报记者发现,目前晚育较为普遍,记者采访的女性生育年龄基本在25-35岁之间。

相应地,在全国近年来,新生人数逐年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人口2017年为1723万,2018年为1523万,2019年为1465万,2020年为1200万。

复旦大学教授任远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所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长期低生育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的生育行为受到限制。这些限制也反映出社会经济制度对人类生育不友好。

近年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峰一直在研究和完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在他看来,人口形势是动态发展的。 80年代,为应对人口、自然等社会各方面矛盾的加剧,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调节生育为核心的计划生育制度。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口发展也进入深度转型阶段。国家人口均衡发展和人口安全面临新挑战。党中央、国务院适时调整我国生育政策。

“但是,以往的制度惯性导致人口生育公共服务投入不足和不平等,并没有大大提高人民生育意愿。三孩政策的实施已经成为必然。”志振峰说道。 .

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印发,提出“我国人口发展出现重大转折”。

任远认为,党中央、国务院此举的一个深远意义,就是通过完善生育服务和家庭发展的配套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友好的生育环境。

此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修订了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鼓励人们依法生育。到他们的政策。

记者统计发现,全国大部分地方都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加强对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料服务,包括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积极探索试行育婴服务 育儿假、产假等配套措施。

在任远看来,全国各地的政策实践都是很好的探索,不仅有利于减轻家庭生育负担,也有利于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生育率和养育子女支持率全面提高,但这些政策做法是针对全面的二孩政策,不能等同于鼓励生育政策。

“事实上,政府应该为所有儿童的健康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支持。”任远说道。

志振峰还指出,这些政策和地方性法规的实施,为转变原本旨在抑制人口过快增长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体制,更好地发挥适应人群。形势的发展和为家庭服务的需要奠定了基础。

但是,他认为,这些措施并没有能够扭转我国近年来生育率低的问题。在入学和女性职业发展方面,群众反映的问题尤为突出。”

现在,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人口领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即将出台,生育三个孩子的行为即将进入法律保护阶段。

今年8月13日,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步审议。< /p>

据了解,在优化生育政策方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的主要规定包括:国家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生育合理化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家提倡适龄结婚生育和优生优育,实行一对夫妇可生育三个孩子的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不符合三孩政策的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主要提出以下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国家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育儿、教育负担。医疗卫生机构要提供围孕期和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婴幼儿保健的支持和引导。推动建立普惠型托儿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规范托儿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育儿假。在居民社区,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和配套服务设施,按照规定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提供母婴设施。

在智振峰看来,人口问题是一个国家的全局性、长远性和战略性问题。 “迫切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提升为国家法律,确保党的重大战略决策顺利实施,保障人民的自主生育权利。”

他认为立法活动的核心内容是建立健全人口与生殖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和促进人民行使生育权利,促进人口长期、高质量、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