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拟写进人口与计划生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1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报记者王义军焦敏龙)《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提交国务院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上午召开第三十次会议。草案规定:国家提倡适龄结婚生育和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可以生三个孩子。草案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与三胎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规定;完善主动生育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抚养、教育负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余学军在解释草案中表示,现行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是2002年实施的,2015年全面实施二孩政策时进行了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实施,为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我国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促进长期均衡发展。人口的发展。今年5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三个孩子的政策和配套措施。 .
于学军表示,根据工作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修订草案)》。司法部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地方政府意见,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修改草案。该草案已经国务院第1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草案立足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落实三孩政策、取消社会扶养等限制性措施,支持实施积极生育扶助措施,加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的预案。保障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实。与三孩政策无关的内容这次原则上没有修改。
草案规定优化生育政策:提倡适龄结婚生育、优生优育,实行夫妻可生育三个孩子的政策。取消社会支持,删除相关制裁,删除不符合三孩政策的规则。
草案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首先,它规定采取支持措施,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教育的负担。二是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孕产妇保健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的支持和引导。三是推动建立普惠型托儿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规范托儿服务。四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育儿假。五是在居民社区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和配套服务设施,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按规定设置母婴设施。
草案规定保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对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奖励和救助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一是对老年人的福利给予必要的优先照顾,养老服务等;二、独生子女 发生意外残疾或死亡时,应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保护。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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