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经济

“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拟写入人口与计划生育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舒)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于8月17日至20日召开,届时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草案将重点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限制性措施、实施积极生育抚养措施等内容。 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了上述消息。

臧铁伟说,2001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015年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以来,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我国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中央全会提出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平衡发展的意见》提出,要落实一对夫妇、三孩政策和配套扶持措施。党中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起草修正案草案国务院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基于优化。修订生育政策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支持等限制性措施,支持实施积极生育支持

他表示,修正案草案主要提出了五项积极的生育支持措施:国家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要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生育支持。 ——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婴幼儿保育的支持和引导;推动建立普惠教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规范托儿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允许探索建立育儿假;建立婴幼儿活动居住社区、公共场所的生活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工作场所按规定配备母婴设施。

新京报记者王舒

编辑白双校对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