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来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
来源:人民网原创稿
人民网北京8月13日电(记者李楠楠)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会议。记者从会议上获悉,目前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次审议的议案共有7项,其中包括《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 2001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015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时,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该法进行了修改。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以来,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适应我国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据介绍,今年5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平衡发展的决定》提出了政策和配套措施的落实一对夫妇生三个孩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修订稿以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重点,重点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支持等限制性措施,支持实施积极的生育支持措施。
此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主要提出了哪些积极的生育支持措施?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新闻发言人臧铁伟表示,在优化生育政策方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的主要规定包括:国家采取综合措施,促进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二是国家提倡适龄结婚生育和优生优育,实行夫妻可生育三个孩子的政策。三是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不符合三孩政策的规定。
臧铁伟表示,修正案草案主要提出以下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一是国家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育儿、教育负担;二是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围孕、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婴幼儿护理的支持和指导。三是推动建立全民托儿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规范托儿服务。四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育儿假。五是在居民社区设立婴幼儿活动场所和配套服务设施,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按规定提供母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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