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 保障农业转移人口“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袁鹏 枣庄报道
1月29日,枣庄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举行,此轮改革改变了过去户口迁移单一的由乡到城的单向迁移模式,是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枣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梁龙雨,枣庄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教科院院长邓淇,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周伟,枣庄市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主任高淦出席发布会。
“国家开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城镇化双轮驱动、同步推进战略阶段,单一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现行户籍政策,显然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任务。”梁龙雨在发布会上介绍说,本轮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思路是:以“消化存量,引导增量,提高质量”为立足点,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和人口结构,研究制定按照服务管理常住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配置公共资源的实现路径,有效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改变了过去户口迁移单一的由乡到城单向迁移模式,按照“宜城则城、宜乡则乡”原则,探索实施城乡双向户口迁移制度,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和人口结构,研究制定按照服务管理常住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配置公共资源的实现路径。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一是“总体要求”。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优化公共服务、优化人口结构,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是“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及人才无差别、就业无门槛落户制度,取消落户城镇的其他附加条件和限制。
三是“畅通入乡返乡落户通道”。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户口迁移制度,2021年1月1日后市内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原籍经常居住的,根据群众意愿可无条件迁回原籍。高校毕业生、复退转军人,支持农村建设的创新创业人才符合条件均可就地落户。
四是“保障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合法权益”。切实解决进城落户农民最牵挂的土地、最关心的权益问题,保障其继续享有迁户前的全部农村权益,让居民放心、安心进城。
五是“提升人口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以公安户籍信息为基础,持续丰富医保养老、义务教育等社会信息,最大限度为群众办理户口业务减材料、减手续,在不断提升人口管理信息化水平同时,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六是“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事关居住证持有人的城镇教育、创业就业、社会保障等“烦心事”“操心事”,切实增强对城镇认同感、归属感。
七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把改革红利讲明白、服务举措讲清楚,真正让改革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请介绍一下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创新点是什么?
梁龙雨:户籍制度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权益,事关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2019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文件中,均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出新要求。国务院在有关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国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我市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就是按照这一目标来设计的。主要创新点是改变了过去农村人口单一的“乡—城”单向流动模式,按照“宜城则城、宜乡则乡”原则,探索实施城乡双向流动制度。一方面,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另一方面,允许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入乡返乡创业就业的高校学生、退伍军人,以及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原籍或就业创业地落户,促进人口双向流动,合理分布。
记者:在户籍制度改革、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教育部门有哪些具体推进举措?
邓淇:一是推进义务教育招生“零证明”全覆盖。对各区(市)学位资源供给情况进行分析预警,进一步健全完善优质公办资源长效供给机制;坚持“公民同招”,强化各区(市)招生工作指导监管,确保招生工作稳定有序;对全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进行优化升级,积极会商大数据局,整合公安、住建、人社等部门数据信息,打通数据关口,力争全面实现“零证明”报名入学,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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