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经济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央广播电视网北京8月18日电(记者 侯燕、马哲)据中央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新闻》报道,人口与家庭修正案草案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划法》17日。我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实施,2015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时进行了修订。为适应我国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的包容性,促进长效生育。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今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贯彻落实两可以生三个孩子和配套措施。那么,本次提交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有哪些变化呢?它在我国体现了怎样的生育政策调整?

此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决定》要求,在推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出修正和改进。国家卫健委副主任余学军介绍:“重点是落实三孩政策,取消社会扶养等限制性措施,支持落实积极生育扶助措施。权益保护。与三孩生育政策无关的内容原则上没有修改。”

在优化生育政策方面,草案规定要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余学军说:“提倡适龄适婚育儿、优生优育,落实夫妻相亲政策。生三个孩子。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相关制裁规定,删除与三胎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规定。”

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志振峰中国社会科学院指出,取消社会抚养费和取消相关制裁是我国优化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生育,以及生育的价值。第二,取消后,确实会大大减轻公民生育负担。”

草案规定,采取配套措施,减轻家庭生育、抚养、教育负担。余学军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围孕期、孕期和分娩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的支持和引导;推动建立全民育儿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的可及性。儿童家庭要服务和公平,规范托儿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育儿假。以及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按规定配置母婴设施。税收、住房、教育等配套措施由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研究规定。

志振峰认为,此次修法完善了积极的生育支持措施。 “我们的法律有一个非常明显的趋势,就是在更大范围内优化我们的生育环境,进而减轻公民生育和养育的负担,提供更好更积极的政策支持。”

于学军说。对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在现行法律规定的激励和帮助措施的基础上,草案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 “对老年人的福利、养老服务等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如果独生子女意外残疾或死亡,将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保护。”

志振峰指出,修正案草案适应我国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下面临的当前生育和抚育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我们认识到,现在有老龄化的压力和生育率下降的压力,经过几十年的计划生育,我们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局势已经大大缓解,所以我们不得不去生育的条件政策优化,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我国目前面临的人口生育问题,特别是很多适龄夫妇解决生育和育儿的后顾之忧,创造一个更有利于生育的环境。一个政策和社会环境。”